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巢湖中院执行局对因环境违法被巢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6起非诉行政案件展开集中执行。 重庆巴乡鱼头火锅、夜色酒吧等餐饮娱乐企业因未办理环保申报审批手续擅自营业、违法排污和夜间噪音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但上述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置若罔闻,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义务,巢湖市环境保护局遂依法向巢湖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巢湖中院执行局经审查立案后,向被处罚的餐饮娱乐企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处罚的餐饮娱乐企业仍采取软磨硬抗、躲避执行的方式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巢湖中院执行局针对这种情况,拟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集中执行。因餐饮娱乐企业在正常工作时间不营业,巢湖中院执行局决定于6月30日下午5时开始集中执行。慑于法律的威严,紫金城夜总会等2家被处罚的餐饮娱乐企业在集中执行行动开始前主动到执行局履行了法律义务。 6月30日下午,14名执行人员在巢湖中院执行局局长杨卫平的带领下,分乘两辆执行警车准时出发。在重庆巴乡鱼头火锅店,店里就餐的人络绎不绝,该店负责人先是要请执行人员吃饭,遭严辞拒绝后竟对执行人员说:“生意不好没人来就餐,给你们打张欠条吧,以后来用餐时抵帐。”执行人员对该店负责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否则予以司法拘留,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这位负责人终于履行了法律义务。夜色酒吧的负责人则采取与执行人员周旋和消磨时间的方式拖延执行,并试图打电话找人来说情,执行人员果断地对夜色酒吧予以了查封。经过3个多小时的集中执行,整个集中执行行动宣告结束,执行人员凯旋归来。 从6月开始,巢湖中院执行局为加大行政机关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集中人员、时间和精力,强力执行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的案件,形成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高压态势,确保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尽最大努力执行到位,以支持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此次环保非诉案件的执行拉开了集中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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