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全国法院执行局(庭)长座谈会精神,安徽高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要求全省法院在案件执行中必须向申请执行人发送告知书。执行法院要利用本次清理积案机会建立健全执行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对现在登记在册的所有未结案件,必须向每个申请执行人发送一份告知书,告知案件受理的时间、受理后采取了哪些措施及到目前为止未执结原因,有条件的案件,还要告知下一步将采取的措施。 鉴于全省法院清理未结执行案件的工作实际,以及向申请执行人逐一告知的繁重任务,安徽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立即行动起来,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必须坚决完成。要做到:对于中止、暂缓执行的案件,要下达裁定或者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于没有中止、暂缓执行但又尚未执结的,要按上述要求统一发送告知书。力求通过有效的执行告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通过执行公开进一步促进执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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