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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抓紧抓实执行积案清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政法〔2005〕52号《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省高院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部署在今年1至6月份开展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方案》提出了清理活动的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全省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切实履行职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清理未结执行案件,力求达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全部执行,二是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三是通过清理行动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局面的形成。
  《方案》明确了清理活动的五类重点案件,一是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二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三是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四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五是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并对案件清理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要对所有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全面掌握执行积案底数,细致分析未执结的原因和症结。二是要安排得力的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在全院范围统一调配人员,抽调业务骨干加强清理力量,同时要分解责任到岗位,到个人;三是要因人制宜,因案制宜,找准突破口,抓准切入点,为不同案件寻找最恰当、最有效的执行路径。对因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干扰而造成的积案,要果断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共同执行等措施;对一些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有履行能力而久拖未结的案件,要建议党委挂牌督办,并报省高院予以媒体公布;对逃避甚至抗拒、阻碍执行的,要依法适用制裁措施,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探索尝试悬赏举报、审计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媒体曝光被执行人等新的执行方法。
  《方案》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将这次集中清理活动作为全国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继续,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加强领导。对外要争取支持,扩大宣传。对于重大案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及政法委、人大和相关部门报告或通报情况,争取支持与配合。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广泛宣传清理活动的重要意义,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清理活动,同时及时曝光涉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干预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为清理积案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执行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切实强化程序公正的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纪律,讲究策略和方法,做到强制而不野蛮,果断而不简单,迅速而不鲁莽。各地法院之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利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坚持上下联动,密切横向协作,优化执行力量配置,形成清理积案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