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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程吉顺之妻曾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15天,程吉顺不但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多次擅自将法院强制执行完毕的障碍物恢复原状,故意妨碍叶某家正常通行,以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10月13日,黄山市徽州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程吉顺有期徒刑六个月。 程吉顺与叶某系相邻关系。2003年6月,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对叶某某诉程吉顺通道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程吉顺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清除堆放在自己房屋门前南边院墙外的石块等杂物,并放出2米宽的通道,以利于叶某某户通行。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未自动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期间,法院先后十次到现场强制执行,但每次执行完毕后都被程吉顺擅自将石块等杂物恢复原状,且拒不放出2米通道,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吉顺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严重侵犯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妨害了司法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其亲属代为履行了义务,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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