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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当涂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买卖机床货款纠纷案件,从立案、调解到原告拿到欠款,前后仅3个小时。原告激动地对法官说:早知法院办事效率如此之高,我们就不用自己苦苦向被告催要欠款了。 2003年4月,被告黄玉向原告安徽省三洋机床厂赊购机床,共欠货款6万元,后经原告催要,黄玉仅归还货款3万元。在向黄玉多次催要剩余欠款遭拒绝后,万般无奈的三洋机床厂将黄玉告上法庭。当涂县人民法院在立案过程中,启动了民事案件“速裁”机制。立案人员审查起诉材料并快速办理受理案件手续后,立即将案件移交给承办法官进行“速裁”。承办法官在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及时进行庭前调解,被告黄玉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交付了货款,从而使得该案最终以撤诉的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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