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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一起棘手案件在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法院法官们的艰苦努力下,得以稳妥执结。剑拔弩张的双方又一次回到谈判桌前,即将遭受巨大损失的双方获得了双赢。 2001年4月29日宣州区棉麻公司与宣城市大富豪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草签了一份租赁协议,将棉麻公司将位于宣城市黄金地段的棉麻大厦及其附属设施租赁给大富豪酒店,年租金42.8万元,租期8年。但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并未正式签署该协议。大富豪酒店在实际经营2年多时间之后,棉麻公司的职工们认为那份草签协议既无效又不公平,强烈要求公司终止租赁关系。2003年11月14日棉麻公司便向大富豪酒店发出书面终止租赁关系的通知。大富豪酒店则认为他们已实际履行合同近3年,合同应为有效,坚决不同意终止租赁关系。棉麻公司遂于2003年12月向宣州区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唇枪舌战,互不相让,多次调解,毫无成效。法院遂于2004年3月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判决终止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大富豪酒店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搬出棉麻大厦,并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棉麻公司。大富豪酒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双方对立情绪甚大,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几次主持调解亦未成功,最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大富豪酒店仍不服判,不愿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并组织员工围攻法院。原告担心法院屈从压力改判,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也表示要上访。矛盾一触即发,丝毫马虎不得。宣州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均系本地企业,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力争协调执行。法院多次请出区政府、区政法委的领导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指出双方各持己见的利弊和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们的耐心开导下,认识依法应该终止租赁关系;但如果真正终止了租赁关系,对双方来讲都将遭受巨大损失。在双方都保持克制和冷静的情况下,法官们积极协调,促使双方于2004年11月2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次月16日正式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即棉麻公司适当提高房租,仍将棉麻大厦租赁给大富豪酒店使用。即将遭受巨大损失的两家企业获得了双赢,社会的稳定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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