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法院洛河人民法庭作出终结淮南市现代科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一案的裁定,使一起国有改制企业破产案件得以圆满审结,得到了洛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肯定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好评。 淮南市现代科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贸发展总公司改制而来的股份制企业。改制后的公司,由于不注重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产品销路不佳,导致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仅拖欠54名职工的集资款及社会保险金就达80余万元,该公司申请破产后,其财产经清算组清算,实有财产总额仅为24202.65元,根本无法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职工为此积怨极大,在公司申请破产前就曾数次进行集体上访。 针对该破产案件情况复杂、利益关系多极化的特点,洛河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多次召开由职工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向职工宣传国家的法律政策,对职工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稳定职工情绪。并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多次协调,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筹措资金,优先解决职工的集资款及社会保险金,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在破产程序终结前,通过多方协调,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了职工安置问题。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较好地化解了利益冲突,兼顾了各方利益,避免了多起群体上访事件。开发区管委会对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洛河法庭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能做到依法审理,妥善化解矛盾,为企业改制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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