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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由省高院和省农委承办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研讨会在合肥召开,此次会议的召开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精神和总结近几年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农业部有关领导、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金克胜副庭长、全国十三个高级法院的代表及送给省高院汪利民副院长、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等出席了会议。 会上,金克胜副庭长受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孔祥俊庭长的委托,介绍了全国法院植物新品种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植物新品种审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并就植物新品种审判工作如何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强化大局意识,增强能动司法,进一步激励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二、强化协同合作意识,加强与农林业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三、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始终,注重发挥调解的功效。四、加大关联案件的协调力度,统一案件裁判标准,维护司法保护的权威性;五、坚持全面赔偿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注重加大侵权代价,努力降低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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