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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廉洁则是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准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性质和职责,确保廉洁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至关重要。
一、充分认识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关系我们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对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认真贯彻落实。
二、把握重点,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院广大干警凭着对党的忠诚,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人民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任劳任怨,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忘我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较好完成了审判和执行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法院绝大多数干警能够坚持宪法和法律的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许多干警在执法环境不太理想的情况下,经受住了亲情、友情、乡情的干扰和金钱、利益的诱惑,克服了案多人少,待遇偏低,办公条件差的困难,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树立了人民法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怕困难、不惧风险的良好形象,为秉公执法,维护司法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的主动性不强,理论学习少,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有些干警思想上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法官耐不住寂寞,顶不住诱惑,管不住小节;个别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审限意识不强,效率不高,消极执行、超审限办案现象没有从根本上杜绝;有些干警宗旨意识不强,对当事人态度简单粗暴,“冷、硬、横、推”现象未有完全杜绝;个别干警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现象还有反映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干警公正司法理念淡薄,党性原则不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存在侥幸心理的具体表现,与人民法院的性质不符、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不符,必将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人民法院形象,最终妨碍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必然影响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的进程,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在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中,应注重把握“四个提高”:
第一,提高干警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必须从强化廉政教育入手,解决好干警的思想认识问题,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根源。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廉洁勤政等多种教育活动,使每位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进一步打牢廉洁司法的思想基础;二是突出教育重点。要坚持以重点岗位、重点化解的责任人为重点,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强化自身廉洁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洁身自好,筑牢“不想贪”的思想防线、“不愿贪”的道德防线、“不能贪”的纪律防线和“不敢贪”的法律防线。三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约束自己,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贯到行为中,使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成为我们每个干警的自觉行动,引导干警切实做到在日常生活中谨慎交往圈、净化生活圈,纯洁娱乐圈、规范工作圈。做到慎权、慎微、慎独,充分体现良好的司法作风。
第二,提高干警的自身修养。从自我做起,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每位法官个人形象,都不是其个人问题,而是与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联系在一起的,每一位法官都要树立“从自我做起”的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因此,要求广大干警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按照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约束其行为。只要每位干警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求真务实的态度,从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抓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第三,提高干警队伍业务素质。作为一名干警,不仅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思想情操,还必须具有高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娴熟的驾驭庭审活动的能力,具备更高、更强、更深层次的专业素质。为此,我们要从教育入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终身学习和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逐步培养成为公正、文明、规范的良好习惯,以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形象。
第四,提高干警的廉洁意识。当前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如果广大干警不能秉公执法,甚至执法犯法,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任,进而失去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我们要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区委《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严肃纪律,严管重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坚持不懈的抓好干警队伍的廉政建设。一是要使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遏制司法腐败行为滋生。二是廉政建设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确保我院干警队伍的纯洁。
三、遏制司法腐败,建立健全司法廉洁保障体系
在新的时期,“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公平正义,”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更新更重的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作保证。而要建设这样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必须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来保障。因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地把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发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政治品质,彻底清除落后的、影响法院发展的错误观念和不良风气,切实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让“司法为民”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廉洁高效、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责任状的内容,层层签订,一级抓一级,形成齐抓共管、惩防并重的廉政合力。二是强化“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抓管理、带队伍的“一岗双责”责任,严抓严管,一级抓一级,狠刹歪风邪气,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以便及时改进法院工作。
3、继续抓好教育、预防、查处工作。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幅盖面,促使干警始终处于“自省、自重、自警、自励”的良好状态。继续坚持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干警存在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干警少犯或不犯错误。要继续加强信访举报的查处回复息访工作,坚持初访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处和纠正“脸难看、事难办”和个别干警对待群众存在“冷、硬、横、推、拖”的现象。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对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违法审判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工作的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廉政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加大事前、事中监督的力度,把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结合,确保监督到位,对于违法违纪的干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4、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树牢廉洁司法价值观。要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引导干警自觉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进一步树牢廉洁司法的价值观。一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通过文化墙、警示牌、公开信等形式,最大限度地贴近广大干警的思想工作实际,使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优秀文化的浸染。二是充分利用正面典型的鼓舞导向和反面典型的鞭挞警示作用,在干警队伍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充实和丰富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使广大干警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干干净净做事,踏踏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办案,公公正正用权,时刻用先进典型砥砺自己;要注重抓住反面典型,引导干警吸取教训,防患未然。三是要坚持采取干警廉洁承诺保证书、廉政规定专题学习、领导上廉政课、述职述廉报告会等形式,努力营造“干净为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加强与干警家属的联络,引导干警家属发挥倡廉助廉的作用。
四、与时俱进,反腐倡廉,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是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各项工作根本。我们一定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一是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与时俱进,自觉用“三个至上”来统一司法思想和行动,依法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司法权,确保各项工作始终符合党的要求、人民的愿望和宪法法律的规定,确保全院干警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二是要切实做到“四个更加注重”,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首先,要更加注重推动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发展为上、改革为先的理念,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其次,要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三,要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认识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准确把握和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第四,要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全力做好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颍州的各项工作。三是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首先,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与时俱进地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的工作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其次,要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重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审判质效管理、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成果以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第三,要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要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建设一支“公平正义、清正廉洁”干警队伍,确保维护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裁判公信力的重要基础性和必然连续性工程。我们要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等项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开展的“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小事着眼,从大事抓起,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切实做到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 作者: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翠芳 编辑:周瑞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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