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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并于5月23日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就如何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发表了重要讲话。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力量,同时又是反腐败的重点对象,因此,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树立人民法院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公正形象至关重要。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曾经告诫全党“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毁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再次向世人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决态度。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必须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第一、做好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是党和人民的要求。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中央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法院的要求,而且中央、中央政法委还多次特别针对司法队伍建设,司法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为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行使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不廉等行为深恶痛绝,十分渴望和迫切要求司法权能够干净的运行,因此,我们必须清楚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第二、做好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的重任。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实守信的投资环境,公平有序的建设环境和保障有力的法制环境,这些环境的形成都与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密切相关。人民法院如果不能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司法不公、行为不廉、形象不佳,就会造成人民群众不满意、建设者不信任,进而影响到法制环境。
第三、做好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是维护司法权威的需要。司法权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司法权的运行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二是司法的公正性得到人们的认可,二者缺一,都会造成司法权威的缺失。人们对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信任和对司法成果的认可,是基于对法官的信任和认可而产生的,是司法工作的生命。因此,人民法院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司法权公正运行,提高司法公信力,对于维护司法权威十分必要。
第四、做好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是队伍建设的需要。从全国来讲,最近几年,各级法院通过坚持不懈的队伍建设,队伍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违纪违法案件呈逐年递减趋势,腐败现象频发、高发的势头有所遏制。但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法官滥用审判权、执行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法院系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得到彻底铲除,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既有满意的一面,也有不满意的一面。为此,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规划》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从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服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院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的把反腐倡廉工作抓上去。
二、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近指出,“把《工作规划》贯彻好落实好,关键是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各级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一个完备的惩治和预防司法人员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体系,必须围绕教育、制度、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着力建立健全三项机制。
一要教育崇廉,重在修德,筑牢“不愿为”的自律机制。邓小平同志指出,面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现象,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法院少数干警违纪违法,“病灶”都在思想上,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物自先腐而后虫生”。邓小平所说的“教育”之于人民法院来说,主要是使广大干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钱关、色情关和人情关”,拒腐防变。人民司法工作的历史也反复证明,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不仅要靠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取信于民,还要靠像宋鱼水、蒋庆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古人云,“德教为先”、“修身为本”,要在全体法官中大力倡导和开展“读书修德、以德律己”活动,在读书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要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加强对法官的审判纪律教育,强化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千万不要干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自觉经受住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
二要制度保廉,重在规范,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惩治于既然”与“防患于未然”是反腐败斗争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制度应该是“皮”,教育则是制度这一载体上的“毛”,教育必须以制度规范为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不能为”的制度体系。一是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院领导班子和庭室负责人,要以对法院事业、对干部成长、对干部家庭负责的态度,在事关法院和法官前途和命运的廉政问题上,坚决反对“和事佬”的作风,坚决杜绝“和稀泥”的做法,要对法官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二要贯彻实施好有关法官廉政制度。主要包括《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三要推动制度创新。要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对容易发生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玩忽职守和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和执法不文明的岗位和环节,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并注重制度的贯彻落实,抓好规范养成,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机制,真正起到廉政预警、动态监督、有效纠正、保护挽救的功效。四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院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不断深化人民法院改革,努力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法贵在行”,没有执行的法律是没有生命力的,同样,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也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形同虚设。从近几年查处的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看,很多法官违纪违法,不是制度没有建立,不是制度不完善,而是落实制度做得不够,制度没有发挥它应有的效力。因此,在构建制度体系时,不能孤立地抓制度建设,还要注意狠抓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要监督促廉,重在制约,形成“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防治腐败的关键。对于人民法院来说,要特别注意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要及时了解案件审判、执行的情况,认真纠正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少数不公、不廉等现象。要完善举报监督制度,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针对问题抓教育,瞄准漏洞抓制度,切中要害抓监督,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从而发挥综合治理、惩防结合的整体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司法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推进我们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
三、切实走好公正司法每一步
腐败分子在受到法律严惩的时候,无不留下悔恨的眼泪,丢下耐人寻味的感言。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我想,与其事后哭算“后悔帐”,不如平常算清“人生账”,自觉做到情趣高雅、品格高尚、眼光高远,不因情徇私、不因财失义、不因色丧德、不因权忘形,不为声色犬马所累、不被人情私欲所困、不被眼前小利所缚,自觉管牢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高筑“防腐墙”,以勤廉为伴,与贪腐绝缘!
一要坚定信念,不负党的培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这一成就的取得就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坚强的党,就是因为我们党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党的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精神动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少数法官违纪违法,首先就是从理想信念上的动摇和蜕变开始的,他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都有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他们大多在思想品德上一度先进过,也都做出过一定的成绩和贡献。如辽宁省沈阳中院原院长贾永祥、副院长梁福全、焦玫瑰以及湖北省武汉中院原副院长柯昌信等人的犯罪材料以及他们所写的悔罪书,对我们应该有深刻的触动。应该说,当初他们在各个方面的表现也并非乏善可陈,贾永祥从一个区检察院的检察员一步步走上市法院院长这样一个重要岗位,期间包含了他的辛勤努力,梁福全甚至多次被评为省市劳模、先进工作者,焦玫瑰来自高等院校,据说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面还有一定的造诣。而柯昌信自己引以为自豪的曾经创造过向几个第一:第一个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第一个中级法院院长助理,第一个出版专著的中级法院副院长。这些人虽然都有一个“光荣的过去”,但因为理想信念动摇,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柯昌信在忏悔书中十分悔恨地写道:“自己在法院工作几十年,有过好几个法院第一,殊不知最后还创造了一个第一,即第一个违纪被‘双规’并受审判的常务副院长。前面的多个第一,也难抵后面的一个第一啊!”诚哉斯言,发人深省,他们的堕落轨迹充分说明,理想信念动摇,必然导致心理失衡,私欲膨胀,道德败坏,向往灯红酒绿,追逐名利地位,最终成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俘虏,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二要情趣健康,情操高尚。实践证明,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仅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而且还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和情操。近年来法院队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很多都是由于法官的道德水平、生活情趣低下造成的。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一是要德化于自身。要用良好的道德品质指导个人的言行,衣食住行都应保持崇高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操守,作风一定要廉洁,做一个纯洁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这也是人民法官讲职业道德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二是要德化于本职。在司法活动中要做到刚正不阿,不受利诱,不畏强暴,正气凛然,执法如山,这是一名法官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外在表现。三是要德化于社会。法官只有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才能以一个道德品质优良的群众影响社会,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这也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社会意义。
三要心怀感激,珍惜岗位。每一个人都应该以一种感恩的心态对待自己的工作。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预测,“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加上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富余、剩余转移人员,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达2400万人,而每年实际可安排就业1200万人左右,这就意味着还有1200万人左右处于待业状态。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达532万人,除去10%考研、考博学生、专升本学生以及出国留学学生,再加上去年待就业的70万-80万人,2008年实际需要就业的大学生人数在600万人以上。另据报道,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拟招录公务员13797人,全国共有64万人参加考试,录取比例60:1,其中最热门职位高达2746:1。就业形势之严峻可见一斑,要进入公务员队伍很难,要进入法官队伍更是难上加难!因此,我们现在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别人孜孜以求却未必能够如愿以偿,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呢?我们一定要心怀感激、珍惜岗位、勤奋工作、回报社会。
四要爱岗敬业,勤政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任何职业都具有作为谋生手段的性质,我们审判工作也不例外。从底线上讲,即便是一些同志把自己的岗位和职业作为谋生手段来看待,也当思一分一铢来之不易,一餐一饮皆民之膏腴。人民法官要在思想上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追求目标,从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处理好每一个群众来访、执行好每一个案件做起,尽职尽责地为服务对象搞好服务,使自己的工作、贡献同党和人民所给予的报酬、待遇相应相称,真正做到取之泰然、问心无愧。法院的每一名同志,不论是搞审判业务还是搞后勤服务,不论在业务庭还是综合科室,都要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争创一流,努力做一个积极进取的人、热爱事业的人、能职相称的人、受到周围同事信赖和尊重的人。
五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法官是掌有审判权或执行权的群体。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教训告诉我们,权力往往是不法分子追逐或进攻的重点目标,少数当事人、律师或诉讼代理人为了在诉讼或执行中达到不正当目的,有的通过各种人情关系向法官说情,有的千方百计与法官拉关系,有的试图用请吃或送钱送物等手段直接或间接贿赂、腐蚀法官。但是,法官必须牢记,党纪国法是条“高压线”,触之即倒,踩之即亡。侥幸一时,不可能得逞一世,一旦东窗事发,将会身败名裂。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腐败分子一时的贪欲,对其自身的危害也是伴随终身的。看看那些已失去自由、受到法律惩处的腐败分子。最为典型的是女贪官靖大荣的忏悔录。靖大荣在2001年1月至2006年5月担任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建设局局长期间,独断专行、滥用权力、收受贿赂,2006年6月被依法逮捕。面对高墙铁窗,这个昔日翻云覆雨的女贪官才开始哭算“七笔帐”:政治账,前途尽毁;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夫离女散;亲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憔悴。落网贪官的这些切身感受是发自肺腑的,但却是悔之晚矣!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许多关口,而手中掌有审判权或执行权的法官,比常人更要多一道槛——廉洁关,要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自觉加强道德信念修养,强化法律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外界诱惑,严格把握人生关口。对于如何把好廉洁关,笔者认为要做到“五慎”。一要慎初。世间万事皆始于初,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律意识,摒除“就这一次”、“下不为例”的侥幸心态。二要慎微。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侵吞国家巨资的“硕鼠”,无一不是由“小耗子”演变而成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干部对额度大的不义之财尚能保持警惕性,但是遇到小恩小惠则笑纳之,把这些看成是生活小节,殊不知细微之处见精神,微小之处不警惕,必然失掉大节。每一位同志都要坚持从小事、小节、小处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三要慎独。所谓慎独,就是在独处无人注意时,也要做到自重自爱,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刘少奇说过,一个高度自觉的认真进行党性修养的共产党员,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我们切不可心存侥幸,自以为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俗话说的好:若叫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四要慎友。社会上有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千方百计与法官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如武汉中院2003年查处的13名法官,对他们行贿的人,都是他们的熟人或朋友,几乎没有一个是陌生人。岂不知,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有些法官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审判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因此,法官一定要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选良交友,择廉交友。五要慎好。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法官也不例外。但是,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拉拢腐蚀的缺口。赖昌星有一句名言:“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我们也应对此保持高度警觉。
总之,腐败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严重内耗国家的发展资源、严重危害百姓的衣食住行,反腐倡廉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我们每名法官应尽的义务。务必要戒贪节欲,保持清醒。切勿因眼前蝇头小利,丧失人格、丧失自由。务必要以先锋模范人物为榜样,不断锤炼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耐得住寂寞、顶得住压力、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人民法官的模范丰碑赢得广大百姓的良好口碑。
| 作者: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叶志刚 编辑:周瑞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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