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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金文:争“有为”,赢“有位”
 

  俗话说,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有人说“司法环境是投资的第一环境”因此,人民法院服务好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是要心无旁骛、坚持不懈地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用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服务发展同时抢抓法院自身发展机遇。近年来,我院围绕这一工作思路,做了大胆的、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优化法院内部司法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服务好第一要务,首先即要加快自身建设,苦练好公正高效司法的内功。为此,我们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班子,带队伍,打造公正文明法官、法院形象
  紧紧围绕“建设一流队伍,打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目标,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院党组从强化自身建设着手,努力在“创新、学习、实干、民主”等四个方面为全院干警做好表率,带领干警立足大局、与时俱进、团结拼搏、干事创业。其次,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的司法水平。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法官队伍中,尚有少数司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要求,还存在极少数案件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司法方法不当,行为不够规范,影响了法院、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我们在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工作中,首先要做的就是下大力气抓好法官队伍的建设,抓好法官素质的提高。在历次的教育活动中,我们要求广大法官立足本职岗位,解决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项能力一项能力地提高,使法官作风明显好转、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二、抓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05年以来,我院围绕“公正效率”主题,改革、完善审判质效管理制度,夯实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审判等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共审结了各类刑事案件978件,民商、行政案件8374件,执结各类案件3066件,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院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多次嘉奖:刑事审判,连续三年被授予“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严打整治先进集体”称号;行政审判2007年度综合考评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有16名干警和2个基层人民法庭受到省高院嘉奖;县法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县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信访工作连续两届被省高院授予“文明接访室”称号,2007年,我院立案庭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先进单位”,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今年初,我院圆满地审结了倍受关注、有“皖东涉黑第一案”之称的张忠友等3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3种罪名的特大涉黑团伙案,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三、抓基础,建“两庭”,营造庄严整洁的审判环境
  我院下设6个基层人民法庭,其中有5个建设或改建于80年代中后期,由于受当时条件的制约,法庭无论从外观设计、建筑面积还是法庭功能等方面都已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为此,党组一班人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多方汇报、积极争取国债建设计划。通过努力,先后申请到2个一类法庭和1个二类法庭的建设计划,占我院法庭总数的一半,是滁州市8个县市区法院中争取国债项目数最多,资金总量最多的基层院,计争取到国债项目建设资金117.2万元,为我院人民法庭顺利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为了保质保量、快速高效地把法庭建设好,我院成立了法庭建设领导小组,并经全院干警推选,选出了两名同志具体负责。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阳光工程、阳光操作”对招投标、发包、合同签订、材料选购,工程款给付等重要事项,均提交院党组集体研究,杜绝个人说了算,把工程各个环节置于领导和干警监督之下,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努力做到开源节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新法庭兴建过程中,经县政府批准,我们对原有法庭的资产进行了处置,三个法庭拍卖价平均超过了60万元,累计超出评估价达100万元。截止目前,功能齐全,建筑面积近800平方米的池河人民法庭已于2007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张桥人民法庭8月份也将交付使用。藕塘法庭、县法院审判综合技术大楼也正在建设筹备中。三个法庭的建设,没有占用办公办案经费一分钱,没有增加一分钱债务,大大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和外部环境,树立了法庭的形象,各级领导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优化外部司法环境,为加快法院自身发展抢抓机遇

  一、变观念,重服务,倾力服务“第一要务”
  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需要干警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唾弃“就案办案”“经济发展与法院无关”的旧思想、陈观念。不断强化“人人是司法环境,案案是司法环境”的大局意识,把审理案件提高到促进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的高度。
  1、依法妥善审理企业改制、破产等事关经济健康发展案件。注重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既积极维护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利益,又努力排除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定远县化肥厂是我县最大的一家企业,该厂职工人数众多、矛盾面广,涉及欠发工人工资、伤残待遇、计生政策、干群关系、国有与集体性质职工混岗等多重矛盾。该厂停产前,职工曾卧轨淮南铁路线,造成严重后果,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对于该厂破产,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院领导带领民二庭庭长提前介入,多次参会讨论,及时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向县委领导作专题汇报。县委李树书记对法院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法院的汇报有明确的目标、具体的步骤、措施,有预见、有见解,工作作风细致、严谨,如果政府的同志都能像法院同志这样去工作,我县的什么工作都能做好。”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院长亲任审判长,多次带领合议庭成员深入破产企业调研、宣传。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分析梳理,疑难问题集体研究给予答复,做到不将小的矛盾变成大的隐患,能协调处理的不上交县委政府。案件审理中,在企业资产二次拍卖“流拍”的情况下,将资产交由政府,并建议县政府协调资金,首先解决职工的安置,仅十天时间,完成了近千名职工的身份置换。随后院长或陪同县领导或单独数次与有关单位联系,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说服了安徽皖投产业发展公司收购了原定远县化肥厂的所有资产,并经技术改造继续进行化工生产,不仅盘活了资产,而且解决了原化肥厂职工的就业问题,稳定了职工的情绪。
  2007年,我县服装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因二十四户职工占用公房拒不搬出。在对该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中,我院既考虑中心工作的重要性,又考虑到老职工工作、生活的实际问题,在贯彻“快立、快审、快执”方针同时,充分考虑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采取多种方法措施并举,稳妥地化解了纠纷,未发生过上访、上告现象,县委领导、涉案单位均十分满意。在认真审理好个案同时,我们还自2006年起,指派专人参加由县委、政府成立的“县企改指挥部”,近三年来数十次参加各类企业改制方案的研讨会议,积极进言献策,提供法律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
  2007年6月我县政府决定对百货公司土地进行收储。百货公司多次通知承包人净地空房交付承包场地未果,诉讼来院。由于该案涉及承包经营户170余户,影响较大,众承包户于诉前即发生过群体上访事件。案件受理后,我院成立了专案小组,制定了审执预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期间,多名承包经营户聚集法院,对立、抵触情绪较大。为此,我院执行人员一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一方面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稳妥地为承包户处理好1000多万元的库存商品,尽最大努力使他们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案仅用了20余天即顺利执行完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涉案单位更是将一面绣有“严格执法服务经济”的锦旗送至法院,表达对我院关注民生、人性化落实执行工作的做法的谢意。
  3、认真做好社会抚育费征收等非诉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
  为加强对非诉执行案件的管理、协调,2005年起在执行庭设立非诉执行组。去年5月为配合我县计划生育社会抚育征收管理改革,我院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在执行庭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执行小组负责具体案件的执行。严格奖惩和执行工作纪律。党组要求,对社会抚养征收案件做到三快:快核,案件到法院后,由行政庭专人审核对符合执行条件的及时转入立案庭快立案,再由立案庭派专人送执行庭,由执行庭快执行。自去年5月以来,我们共收案208件,执结138件,征收社会抚养费120余万元。全县征收社会抚育费2150多万元,成效极为显著,国家计生委对我县征管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政府也专程前来调研,省内50多个市、县、区政府、法院及相关部门前来考察、学习。县委、政府对法院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县计生工作取得的成果与法院的支持密不可分,正是法院的有力保障,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环境才得以明显好转。
  4、设立巡回法庭,办理专项案件。2006年,西卅店镇因在退耕还林工作中调整土地处置不当,造成该镇200多户农民失去部分承包地,导致失地农民多次集体上访。我院及时组织精干力量,设立专门合议庭就地巡回审理。审理中,我们一方面认真做好深入地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参加诉讼外调解,稳定民心;一方面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纷争,维护一方的稳定、和谐。
  近几年是定远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工作任务繁重,我院先后抽调了40余人(次)参加园区建设,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两违”专项治理,“性别比”专项整治和“盐化工”等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2004年以来,我院先后制定了十余项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服务行为、细化了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经常不断地组织行政庭审判人员深入乡镇、行政执法机关、企业等讲课、送法,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
  二、努力把握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处理好几个关系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自2004年以来,我院坚持于每年的“两会”期间,向两会代表征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每半年向各乡镇征询意见。并就法院工作的重大事项、“两庭”建设等向县委领导、县人大作专题汇报,主动争取他们的关心和支持。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刑事大要案和行政等案件的庭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审判工作。
  2、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指针。诉讼中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不违反程序前提下,起诉、答辩、送达等各个方面以更灵活、方便的方式进行,尽可能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利,使诉讼更加贴近群众。建立定期走访、联络等制度,通过座谈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使广大百姓和外来投资者了解熟悉法律,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来定远投资的信心。
  3、准确把握被动启动审判程序与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严格遵循审判工作被动性原则,当事人起诉什么就审理什么,不违反法律规定搞超越职能的延伸或者服务;另一方面也不因为审判工作的被动性而降低为发展服务的标准,甚至消极无为,将审判工作与服务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三、争“有为”,谋发展,赢得支持
  我院始终坚持“以出色的审判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进而对法院工作给予关注、关心、支持,从而为加快我们自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的工作思路,近几年,法院工作促进了定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此同时法院自身建设和发展也赢得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的、宽松的外部环境,法院的重要性得到了体现,法院的工作得到了认可,也树立了法院的权威。
  上级法院、县委、政府,对我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两庭”建设等均给予了充分的关心、支持。为确保司法公正,县委、政府积极维护法院的独立审判制度,排除外来因素的干扰,全力维护和支持依法独立审判。今年初,县委、人大为我院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在干部职级十余年未动的情况下,一次性为我院配备了四名正科级审判员和三名副科级审判员,并表示分期分批落实我院干部职级待遇,极大地调动了我院干警的积极性。诉讼费调控也先后由2004年调30-40%、2005年调20-30%,2006年后不再调控,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对“两庭”建设,县委、政府更是给予了鼎力支持:确定一名副县长牵头负责,多次召开专门的法院两庭建设工作会议。县法院审判技术综合楼的建设用地,县里给了我们最好的地(面积由原10亩现调整为20亩)、选了最好的址(三面迎路),并将县法院大楼列入2008年全县十大重点建设工程之一。同时在政策上也给予倾斜,为大楼建设减免了相关费用,将原法庭处置资金近200万元财政一分不要,全部返还,用于法庭建设,确保了我院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法院工作报告连续四年全票通过,提请任命的副院长、审判员均获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以上是我院在优化司法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中积累的一些体会,虽然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但是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新时期法院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王胜俊院长的“四个更加注重”要求,努力公正高效司法,服从、服务于大局,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作者:定远县人民法院院长 邓金文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