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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溯,男,汉族,安徽望江人,党校研究生学历。1949年10月生,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72年4月入党。 1972年4月至1975年9月在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毕业后任省“五·七”干校政治处、组教处工作人员;1978年9月任皖北农学院马列教研室教员;1979年2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0年3月至8月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1981年7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83年9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事处副处长;1986年2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1985年2月至1986年2月挂职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85年7月至1988年8月参加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学习;1988年9月至1989年7月在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学习,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结业);1990年5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990年11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89年10月至1990年11月在省委政法委帮助工作);1993年3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其间:1998年3月至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1998年10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98年11月被评为三级高级法官;1999年3月被评为二级高级法官);2000年4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兼政治部主任;2000年8月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0年9月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其间: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在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法学专业学习)。 2003年1月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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