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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溯: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司法权威
 

  在近日举办的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溯作了发言,2008年8月29日出版的《人民法院报》摘要刊登。

  周溯: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

  
  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取决于司法机关自身的工作成效,又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既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提高司法过程及司法结果的公信力。首先,强化公正意识,在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工夫。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通过强化审判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案例指导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审判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纠正;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高司法活动透明度,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深入辨法析理,增强裁判文书的公信力;加强案例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维护司法统一。同时,自觉把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思考和谋划,始终坚持“两个效果”的统一,以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来提升司法活动的公信力。

  其次,强化审限意识,在提高效率上下工夫。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合理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防止案件久拖不结;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庭审效率和当庭宣判率,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进一步完善流程管理有关规定,以严格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

  再次,强化民本意识,在落实司法为民上下工夫。不断丰富并切实抓好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第四,强化规范意识,在司法规范化建设上下工夫。深入落实《法官行为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司法人员业内、业外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司法人员的行为,树立人民法官公正、规范、廉洁的良好形象。

  

作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