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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溯 (2008年5月31日)
同志们: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全国政法机关正在广泛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省高院党组决定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不断深入,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进展。昨天,共有18位同志结合本单位和本部门实际,畅谈了学习心得体会,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建议。大家讲得都很好,听了以后,很受启发。刚才,德和同志传达了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近期,省高院还将专门召开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与同志们一起研讨。 一、充分认识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回答了我们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全面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29年的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大会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去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全面论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和重点工作,深刻揭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问题,集中提出了关于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进一步阐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一全体政法干警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是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奋进的基本依据。讲话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对于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讲话充分肯定了政法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发展;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做好政法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事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政法战线的全体同志,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法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为政法机关提供有力保障;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政法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各级党委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要求。这对于不断优化人民法院司法环境,切实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讲话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足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从机遇和挑战两个方面,深刻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他强调,当前,我国形势总的很好,我们拥有推动发展的难得机遇和条件。同时,我们在前进道路上面临着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从国际上看,西方反华势力仍在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藏独”、“东突”、“法轮功”邪教组织等分裂势力和敌对势力活动猖獗,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对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严峻挑战。从国内看,我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许多新课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压力加大。这些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素,使我国社会在总体稳定中呈现出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点,对做好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总书记对形势的分析,总揽全局,高屋建瓴,言简意赅,深入透彻,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有助于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从战略和全局上进一步提高驾驭法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加自觉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讲话深刻阐述了政法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统一司法指导思想,是司法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的论述;关于五个着力的总体要求的论述;关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系政法工作成败的论述;关于维护国家安全中“六个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的论述;关于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根本检验标准的论述;关于队伍建设与执法公信力的论述;关于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生命线的论述;关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目的、标准、重点的论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的论述;以及关于“五个意识,四个忠于,三个至上”的论述,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为依据,系统而深入地回答了影响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深入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有助于我们准确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性质和职责,有助于我们不断深化对司法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把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各项战略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涉及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全省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通过系统深入的学习,全面准确地把握其基本内容、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务求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党的十七大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时代发展的新形势、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系统概括和科学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形成了富有独创性的理论成果,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了新的战略部署,大会以这一重要的理论成果和理论贡献,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最关键的是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充分认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是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政治方向的重要论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做好法院工作,既要符合法治要求,弘扬法治精神,更要坚持政治原则,把握正确方向。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系政法工作的成败。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深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认识,深化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认识,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深化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认识,通过深化对这些重大问题的认识,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是要牢记总书记提出的这些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牢把握法治领域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是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的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阶级斗争已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各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承担着重要的民主职能,也承担着重要的专政职能,忽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错误和有害的。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后指出,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这四个方面,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高度统一,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指导性。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是要始终牢记我们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政权意识,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建设者和忠实捍卫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四是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论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政治立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资本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人民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始终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深刻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鲜明地提出并回答了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问题,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必须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真正做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提供强大的推进力量。 五是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保障。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国情出发,注意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阐明了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目的、标准、重点等重要问题。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就是要不断深化对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研,深入分析和把握我国司法体制的优越性和存在的不适应问题,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不断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科学的体制机制保障。 六是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推进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胡锦涛总书记对推进政法队伍建设作了深刻阐述,指出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强调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大力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确保政法机关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要大力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执法能力与执法公信力的辩证关系,深刻揭示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根本要求。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是要深入分析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的法院队伍建设,以队伍的高素质树立和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七是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稳定与发展关系的重要论述。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十七大报告在用“十个结合”总结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时,其中就有一条是把促进改革发展与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没有稳定这个前提条件,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更不可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强调要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从指导思想、工作部署、物质投入等各个方面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协调推进的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发展与稳定的辩证关系,坚持和反映了科学发展观中统筹兼顾的根本要求。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息息相关,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是要进一步深化对发展与稳定相互关系的认识,既要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又要强化维护稳定的意识,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八是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人民法院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司法机关的本质区别。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关键。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头脑要十分清醒,立场要十分坚定,旗帜要十分鲜明,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并对如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深刻系统地阐明了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对于统一我们的思想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的观念,深刻认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同时,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法院系统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确保法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地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等等。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指导思想、政治方向、执法为民、队伍建设、体制改革等方面,对做好新时期的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人民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最关键的是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各项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是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统一司法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三个至上”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司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三个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全省各级法院及广大干警要坚持与时俱进,自觉用“三个至上”来统一司法思想和行动,依法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司法权,确保各项工作始终符合党的要求、人民的愿望和宪法法律的规定。 二是要坚持“四个更加注重”,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切实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首先,要更加注重推动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安徽加快崛起的关键所在。各级法院必须牢固树立发展为上、改革为先的理念,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要依法惩处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要依法调节各类经济社会关系,妥善处理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对“三农”案件的审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审理各类合同纠纷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和促进自主创新,推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重视对资源开发、环境侵权等案件的审理,保护资源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流转。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每个案件的审理都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来思考和定位,做到既严格公正司法,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其次,要更加注重保障民生。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关注民生,保护民生,发展民生,是贯穿于十七大报告的一条主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高度重视与民生相关的各类案件的审理,正确认识和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依法保障和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要求,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改进和完善立案工作,依法简化立案程序,方便群众诉讼;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和改进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指导,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使审判活动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纠纷及时处理,矛盾就地化解,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审判质效。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司法为民的内涵,完善和规范司法为民的举措,巩固和扩大司法为民的效果,彰显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第三,要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可靠保证。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重大而艰巨。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准确把握和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的要求,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刑事审判,达到既维护稳定,又增进和谐的目的。要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高度重视做好死刑案件的审理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果。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追究,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减少社会对立面。要认真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活动,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四,要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依法调节各种经济、社会关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也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全力做好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安徽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认真审理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妥善审理各种群体性纠纷案件,维护合法权益,平衡利益关系,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和谐。要强化司法和谐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加大调解力度,不断提高案件的调处率,综合发挥诉讼调解、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高度重视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特别是要加大治理重信重访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在北京奥运会前使上级机关交办的、以及我们自己排查出来的重信重访当事人息诉罢访,确实不能息诉罢访的,务必落实责任,稳控在当地。总之,要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 三是要积极推进以“四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法院建设。法院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以自身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各项工作的新发展。首先,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与时俱进地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的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其次,要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重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审判质效管理、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成果以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第三,要以提高整体司法水平为目标,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高、中级法院既要强化对基层基础工作的监督指导,又要切实增强服务基层的意识,下决心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基层司法能力,改善基层司法环境,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第四,要以迎奥运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主题,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要充分认识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研究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目标、主要任务,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总之,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文化建设这四个方面,紧密相连,构成了法院自身建设的主要内容,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扎实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通过深入学习讨论,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对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来,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不断提高认识。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中央政法委科学分析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统一思想是前提。各级法院要引导广大干警站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站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司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站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站在加强自身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通过深入动员,激发广大干警学习讨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学习讨论氛围,不断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要强化学习培训。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狠抓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同时认真学习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最高法院有关会议精神。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专题研讨与学习交流相结合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要把大学习、大讨论作为当前理论学习的中心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院和本部门的学习讨论。要将学习与讨论结合起来,通过讨论,交流心得,统一认识,深化理解。要切实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在抓好对广大干警普遍性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对各级法院新任领导干部、新招录干警以及人民法庭负责人的培训,使学习讨论更加深入、更加系统,更有成效。 三是要切实抓好结合。当前,法院学习教育和审判工作的任务都十分繁重。各级法院要统筹兼顾,使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效能意识和服务观念,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推进司法效能建设取得新成效。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紧密结合,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讨论,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能否取得成效,组织领导是关键。各级法院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中、基层法院和省高院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和领导责任,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落实。高、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各自的联系点,经常深入实际,加强调研指导,帮助解决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典型,营造学习讨论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严肃纪律,严格检查验收,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组织不力、搪塞应付的,要责令整改,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上级法院要在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同时,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督查指导,更好地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基层和办案一线得到落实。
同志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下,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各项工作,为推动跨越发展、加快崛起进程、构建和谐安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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