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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院长周溯与中院院长进行廉政谈话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溯同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建进行了廉政谈话。自此拉开了2008年度安徽高院领导同中院院长廉政谈话活动的序幕。这是安徽高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安徽高院领导同中院院长进行廉政谈话,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中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协管和监督力度,增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的正确贯彻落实。

  安徽高院在开展对各个中级法院巡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全省法院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对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廉政要求、思想教育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要求每年7月至9月,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中级法院院长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基层法院院长及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又讯9月17日—18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溯到铜陵中院与院长朱家祥进行廉政谈话并进行工作调研。朱家祥代表铜陵中院党组向周溯院长详细汇报了一年来铜陵中院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法院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周溯院长指出,对铜陵中院领导班子一年来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队伍建设、贯彻廉政责任制以及院长本人廉洁自律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认为铜陵中院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队伍建设、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上认识很高,思路很宽,抓得很实,成效明显。同时,周溯院长对今后一个时期铜陵中院党风廉政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三个至上”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增强干警党风廉政的自觉性;二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三要率先垂范,努力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
  在铜陵期间,周溯院长到国有大型企业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进行调研。

  

作者:李忠好 张显淼 程 毅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