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 -司法为民 - 便民措施 [ 关闭 ]  

法官借力巧调解 反目邻居释前嫌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东至县人民法院东流法庭在解决民事案件纠纷中借助乡镇司法所、村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发挥人民调解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易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势,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之间的健康权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4月5日,家住东流镇城东村五里组的江某与邻居童某因相邻权发生纠纷,被童某打伤。江某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2000余元。江某多次要求童某赔偿损失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童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1218.6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认为江某和童某之间产生纠纷的症结是相邻权。由于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尖锐,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邀请东流镇司法所和城东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分别到双方家中做思想工作,让双方消除敌对情绪,培养双方“与邻为善、和睦相处”的思想意识。接着,承办法官又邀请双方的亲友做工作,使双方进一步理解“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内涵。童某和江某均表示愿意吸取教训,和平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则不失时机地通知江某、童某到法庭调解,并邀请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到法庭协助调解。承办法官和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江某、童某“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江某、童某尽释前嫌,握手言和。童某自愿赔付江某医疗费等损失3500元,江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表示以后遇事多协商,少冲动,和睦相处,做一对好邻居。
  

作者:张立新 曾利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