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讯
3月3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巧借外力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老有所养。 原告薛云兰今年已81岁,张继文85岁。薛云兰原生一子余强。后嫁到张继文家,生一子叫张虎,一女张艳,现三子女均已成家,女儿张艳成家后居住在外地,两位老人与张虎生活在一起。两位老人在节前的农历二十八日与张虎家属生气,搬到学校居住。村干部调解未果,两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到法庭起诉二个儿子,要求给付赡养费用。 法院受理后,及时陪同二位老人找到二子,张虎愿意赡养,但余强的态度强硬,以二位老人没有照顾其子女也没有为其结婚出任何费用等理由拒绝赡养,法院择期于2010年3月3日上午9时开庭,被告张虎按时到庭,被告余强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按程序开庭,考虑两位老人吃住的实际情况,庭后冒着大雪驱车十余里到被告余强家,余强见到法官到来也很惊讶,讲自己忘了开庭时间,法官没有因为其没有参加庭审而埋怨他,而是从法、礼、情向其做思想工作,因其岳父也在,余强的岳父是一位退休老教师,法官和其很容易沟通,他被法官诚心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和法官们一起做其女婿的工作,从一定程度上讲被告是愿意赡养老人的,但因为其家属的不理解,二人难以沟通,被告借势爽快答应,但对赡养费给付问题,难以马上全部支付,其岳父从自己的口袋中拿出刚取出的退休工资,当场付清了其女婿应当承担的全部的赡养费。法官回到法庭已近下午一点,两位老人和张虎在法庭等法官的调解结果,法官们将两位老人和其子领到法庭的食堂里坐在一起共进午餐,并将赡养费付给两位老人,老人用颤抖的双手接过钱,并经法官调解愿意从学校搬回与张虎一起生活,一起赡养案件圆满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