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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辩称已还钱 但缺证据输官司
 

  安徽法院网讯 7月13日,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判决拿不出证据的被告熊某偿还原告欠款7000元。
  1992年秋,熊某向一家合作社借钱购买拖拉机,后虽偿还数次,但仍欠7000元,该社多次催要,熊某至今未还。法庭上,原告提交了该社记账凭证16张,证明熊某欠款情况,熊某口头说5年前已还清欠款,再还太冤枉,但因提供不出证据而输了官司。

  

  

作者:穆松良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