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鸡年正月十四,当涂县人民法院石桥法庭快速调节一起离婚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只用了两天。一对“怨偶”达成和解。 2005年2月21日,正值农历正月十三,现住当涂县石桥镇的王某因家庭锁事和丈夫发生吵打,就一气之下来到石桥法庭起诉离婚。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询问了王某,得知王某夫妻二人是来自长江三峡地区的巫山县移民,三年前落户到当涂县石桥镇光华村,结婚四年,已育有一女,双方是经人介绍相识至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一家三口也其乐融融。但因是移民来此,在当地缺少亲朋好友,有时无法排解因一些家庭琐事带来的不快,因此夫妻双方的争吵就越来越升级,致使王某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天,该案承办法官亲自向被告杨某送达应诉通知书时,正好原、被告双方都在场,承办法官当即对二人进行调解,并认为原告王某和被告杨某有四年共同生活感情的积累,双方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承办法官还对二人说道,你们夫妻来自长江三峡的巫山,那儿有一座神女峰,上面有一块望夫石,有一个美丽的爱情传说;你们夫妻双方应该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共同生活,并发扬家乡的美好民风。二人听完法官一席话,连连点头,王某当即要求撤诉,再给对方一次弥补过错的机会。 就在元宵节来临前,石桥法庭对该案裁定撤诉,王某和杨某二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一家人又可以在一起吃元宵共庆佳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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