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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任 却被乘客告上法庭
 

  安徽法院网讯 2月2日,当涂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虽然交警部门认定出租车司机无过错,但在事故中受伤的两位乘客却将其告上了法庭。
  去年10月5日,两原告乘坐被告驾驶的出租车由本县博望镇前往姑孰镇。途中与货车交会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两原告受伤,伤残等级均达到10级。嗣后,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两原告却认为,依据客运合同,出租司机作为承运人应当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伤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处理不成,最后两原告将出租车司机及其挂靠单位起诉到法院,诉请两被告连带赔偿伤残补助费等8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作者:吴宗和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