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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棉种无效力
法院为九千棉农讨公道
 

  安徽法院网讯 安徽省芜湖县48个行政村的9000余户棉农因所购买的棉种质量不合格,几乎绝收。这起发生在2004年夏天的严重侵犯农民利益的涉农案件,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近日,此起侵权纠纷案件在法院、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多方努力下,终于调解成功,赔偿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之中。
  芜湖县向来有种植棉花的传统。由于前两年棉花销售价格节节攀高,2004年棉农的种植积极性愈发高涨,所以仅“效力牌”中棉所29F1棉种在该县48个行政村就销售了14000多斤,种植面积达万余亩。棉种播下后,经过精心管理,眼见棉株形高体壮,棉农们不由得满心欢喜。就在收获季节即将来临时,却发生了意外,“效力牌”中棉所29F1棉种部分棉花的棉桃开始纷纷脱落,有些棉株上只见稀稀疏疏的几朵白色花团,甚至部分棉田出现绝收现象。后经专家组深入棉田进行调查,得出鉴定结论,和正宗棉花栽培品种比较,该品种在芜湖县种植,减产幅度达74%-98%。辛辛苦苦的耕耘换来如此结果,棉农们被彻底激怒了,2004年8月18日,9000余户农民、以48个行政村为原告方先后向芜湖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效力牌”中棉所29F1棉种的销售方、生产方依法赔偿经济损失,请求赔偿金额累计达1000万元。涉农无小事,何况是涉及到9000余户农民的利益。为此,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芜湖县委、县政府、县农委等部门决心齐心协力解决事端,维护农民利益。而芜湖县法院为减轻农民的负担,全部免去了此起案件高达35万余元的诉讼费。
  芜湖县惊现的不合格“效力牌”中棉所29F1棉种究竟出自哪里呢?经过调查,“效力牌”商标原系上海市种子公司所有,2003年11月经双方协议,由合肥某种子有限公司对“效力牌”中棉所29F1棉种进行包装销售,并根据销售数量给予上海市种子公司相应提成。而芜湖县农民购买的不合格“效力牌”中棉所29F1棉种基本上都是由芜湖县的一家种子公司卖出的。了解到销售渠道后,为防止棉种经销单位等被告转移财产,日后的执行工作受阻,芜湖县法院立即分组赶赴上海、合肥等地,依法查封和冻结了销售单位的42万元现金、40余吨粮种及汽车、空调等物品。
  经过各部门大量周密、细致的工作,最后,由芜湖县政府出面和“效力牌”中棉所29F1棉种的经销商签订了棉种质量纠纷协调赔偿协议书,约定了赔偿金额、赔偿方式及日期。有了赔偿的保证后,9000余户棉农全部撤诉。最近,“效力牌”中棉所29F1棉种的经销商已经主动的履行了第一批赔偿款,并全部发放到受害棉农手中。至此,此起涉农大案经过3个月的审理,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

  

作者:钱勇 吴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