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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用法律管垃圾
 

  安徽法院网讯 凤阳县府城地区有12名个体经营户,因拒不交纳垃圾代运、处置费,被府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告上法庭,截止11月上旬,有6名被告在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前,便主动交纳了长期拖欠的垃圾代运费及诉讼费;另6名被告经法庭主持调解后也当即交了费。对此,环卫所书记左玉成同志深有感触地说:一年来,我们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少数人就是拒不交纳拖欠的费用,而一纸诉状便顺利地解决了问题。由此看来,还是法律手段效果好。
  府城环卫所是一个自收自支纯服务性的事业单位,专门负责府城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和各街道两旁经营户、居民等垃圾代运、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垃圾代运、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即环卫部门每天对各街道的卫生负责清扫干净,对街道两旁各经营户和居民的生活垃圾负责代运、处置,同时,按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月收取垃圾代运、处置费。几年来,绝大多数经营户都能自觉按时交纳费用,而少数经营户却以种种借口或拖延交纳,或拒不交纳,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过去,为收费该所曾多次与当事人发生矛盾冲突,为解决这些矛盾,或与当事人相互吵骂,或将整车垃圾倒在当事人经营房门前,给当事人造成经营困难,以非文明的手段来解决拒交费用的问题,不但效果甚微,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今年以来,该所党支部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后,开始探索走依法执政之路,首先,该所正式聘请了一名律师为法律顾问,而后,在律师的建议下,对拒不交纳费用的当事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一举获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此,该所负责人表示,对那些至今尚未交费,尤其是对极少数多年欠费而又拒不交纳的经营户,也将陆续提起诉讼,以期彻底解决欠费问题。在此基础上,努力把环卫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通过环卫工人和市民的共同努力,齐手创建文明卫生城市。

  
  

作者:尹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