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是衡量一个法院是否能够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审判情况的法尺,也是国家统计工作和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发挥着信息统计、查询、监督的作用,目的是为领导决策服务,利用准确的统计数字和统计分析科学地反映审判工作现状,多方面总结审判经验,使审判工作能够实现良性的科学管理,对人民法院改进审判工作,履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一指导方针具有重要作用。 多年来,来安县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经过辛勤努力与不断创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管理水平角度出发,努力确保司法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立足于现实,采用手工操作与电脑自动生成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数量科学方法进行统计调查和整理,搜集了大量反映审判实践工作情况的基本数据,多次完成了上级法院下发的各类调研课题,为我省的司法统计工作提供了快捷、准确的数字,更为我院的审判实践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我们的具体作法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开展司法统计工作的强有力保障。 (一)一直以来,我院把司法统计工作作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配备了一名专职司法统计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司法统计工作由研究室负责,并由一名党组成员主管。 (二)保持司法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是做好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自2000年以来,我院司法统计一直是由研究室的一名同志完成这项工作,六年来从未变动,不像以前二年更换一次甚至是一年更换一次。 (三)积极参加学习与培训。为使我院司法统计员的业务素质上一个新台阶,我院先后两次参加了省高院举办的司法统计软件培训班,使我院在最高法院对司法统计应用进行多次修改和多次升级过程中,顺利达到标准和要求,从而满足现代司法统计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司法统计的物质基础建设。我院为司法统计部门最先配备了计算机和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还及时地在第一时间更换损坏的机器及设备。在交通方面,为了及时地向上级法院报送信息报表,还配备了专门的车辆,从而保证了报表的及时送达。 二、建立健全司法统计制度,是做好司法统计工作的基础。 围绕我院司法统计的现状,为了使我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司法统计的职能作用,我院制定了司法统计工作规定,具体内容有: (一)司法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即完成上级法院的各种统计报表和调研信息,做好本院各类案件的统计台帐,每年要完成统计分析2篇,及时搜集、整理、传达各类信息数据,为审判提供服务。 (二)司法统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即全院结案报结为每月5日,各庭室及时向立案庭报结,立案庭再报送研究室,研究室做好统计报表后,于每月的15日前向中院及时上报数据,确保了司法统计上报及时快捷。 (三)设立奖惩制度。本院的岗位目标考评办法中规定,上报统计数据如未在每月15日前报送的,迟报一天扣3分;每半年上报1篇统计分析,每少1篇扣5分,如统计分析文章被市以上法院采用的,我院将发给物质鼓励奖。 三、在传统的司法统计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 (一)制定收案信息卡片。我院立案庭负责信息卡片的填写和报送工作,立案庭严格按照案件的性质分别填入卡片的各项指标中,如字号、案由、受理费等,然后每月把刑事、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卡片报送研究室。 (二)填报结案统计卡片。案件的报结也是由立案庭完成,规定报结的案件必须在最后一份法院文书送达生效后才可报结。再由司法统计员将案件的基本信息进行手工统计汇总。 (三)利用《人民法院信息及司法统计系统》实现对案件的数据的整理和上报。将手工汇总的数据填入纸制统计表的各项指标中,进行核对配平后,然后录入最高院《人民法院案件信息管理与司法统计》软件中,以软盘形式向上级法院报送数据。 (四)针对本院的司法统计现状,我院司法统计员还自制了一系列简明、系统的报表模式,如来安法院审判进度统计表、审判人员个人结案情况表等,运用此表每月向院领导及各庭室负责人报送案件审结情况,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资料,并且将个人结案情况公布上墙,促进审判员多办案、快办案。 通过多年的司法统计实践,我们深深地感到,司法统计工作是一项既重要又复杂繁琐的工作,工作中必须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别是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才能保障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才能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 目前我院的司法统计工作虽有了一定的进步,但随着审判工作的发展,我们也有一些不足。如因为法院现行的人员素质差别,致使我院的结案信息卡片不能按照最高院的要求,统一使用案件审判流程系统,由案件承办人在微机上录入完成,而是依靠司法统计员手工收集、汇总。今年七月,我院的局域网已正式开通,我院将大力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充分应用审判流程网络化管理,我们将创新思路,细心尝试逐步实现司法统计数据的网络传输,努力提高司法统计效率。相信,在我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庭室的齐心协力下,我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将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来安县人民法院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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