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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执行难"问题得到缓解。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案件未能得到执行,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问题依然存在,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执行难"仍然是当前法院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综合分析,"执行难"是一果多因的现象。 1.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不尊重法院独立行使执行权,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当前被执行人是国有企业、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案件难执行,除了因为它们自身负债过重、履行能力差外,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 2.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变革的转型时期,社会诚信意识较为淡薄,市场交易从一开始就孕含着风险。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一些被执行人利用国家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社会主体的财产缺乏透明度,想方设法隐匿和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以致查找被执行财产的工作相当困难。 3.社会法律意识淡薄。许多被执行人藐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自觉履行。不少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甚至长期离家不归,下落不明;有的被执行人亲属、朋友、邻居围攻执行人员;有的被执行单位干部职工在法院执行时起哄闹事,等等,都给法院执行造成很大的困难。 4.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差。当前,除了被执行人是国有企业、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案件因为它们自身负债过重、履行能力差难执行外,还有一些案件,如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也因为被执行人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执行。 5.不积极协助执行。执行中,一些有法定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协助,反而刁难执行,甚至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其转移财产。 6.审判不公、质量不高影响了执行。个别法官审判不公,造成当事人长期申诉上访,抵制执行。一些裁判文书由于制作质量不高,产生歧义,导致难以执行。法院实行审执分开后,出现了审执脱节的问题,审判人员只顾审判,不管审结的案件是否执行得了,如该采取财产保全的不采取财产保全,给当事人有了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机会,最终使案件难以执行。 7.执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近几年,法院在加强执行的同时,重视调整和充实执行队伍,但是,执行队伍的素质仍有待提高。少数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违法执行、乱执行;有些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在执行工作中不作为、怠于执行,造成案件久执未结;个别执行人员徇私枉法,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现象。 8.法院目前存在执行力量不足,装备差,经费缺等困难和问题,也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 "执行难"问题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单靠法院自身的努力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的。当前要着重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执法环境整治,二是法院系统要狠练内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行艺术。为此,建议: 1、广泛宣传法律,通过严格执法,改善执法环境,使法律至上理念深入人心。解决"执行难"问题,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关系到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生效法律文书的绝对权威性,对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重大、典型的执行案件进行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抗拒、阻碍、干扰法院执行为耻,以服从、协助、支持法院执行为荣的法制环境。 2.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法院在实践中已经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和方法,要重视加以总结、完善和推广,并且不断努力探索新的执行方式和方法。同时,在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行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强制措施。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要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那些故意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应及时适用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按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健全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法院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局内部运行机制,本着公正与效率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文明、公正和廉洁执行。 4.审判要为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法院实行审执分开,要注意防止审判与执行脱节。审判要兼顾执行,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要积极采取,以使裁判后的案件能得到顺利执行;能在审理过程中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即时履行义务的,要积极调解,以减少执行案件。审判人员要努力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防止法律文书说理不清、文字表达发生歧义而给执行工作带来麻烦。 5.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执行工作保障。法院要在重视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审判的同时,重视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调整和充实执行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廉政教育,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执行工作经费。 6.积极争取党委和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党委和人大的领导、监督和支持,有利于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对执行工作的阻碍和干扰,推进执行工作。法院要主动、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执行工作情况,争取党委和人大的重视和支持。法院也要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他们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达到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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