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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网吧爆炸案主犯伏法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30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5.5网吧爆炸案主犯卢东溟、卢款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年5月5日晚9时左右,合肥市“浩宇”“巨星”两个网吧先后发生爆炸,致使两人当场死亡,四人受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6月7日下午,卢东溟、卢款、卢宏三人被悉数抓获。9月2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查明,罪犯卢东溟窃取了炸药、雷管、导火索,并购买了塑料闹钟、电池等用以制作定时爆炸装置,并将自己的犯罪意图告诉了侄子卢款和其子卢宏,并进行了预谋。同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罪犯卢东溟、卢款经预谋,由卢款将爆炸装置放在合肥市“全真”网吧并启动了定时装置,后因害怕,卢款返回网吧关闭了定时装置。2006年3月份,罪犯卢款、卢宏将卢东溟制作的爆炸装置放在合肥市“会友”网吧,后也因害怕,卢款将爆炸装置带出。2006年5月5日21时左右,罪犯卢东溟、卢款携带两枚定时爆炸装置潜至合肥市美菱大道178号,由卢款分别投放于“浩宇”和“巨星”两网吧窗台并启动定时装置。后两网吧先后发生爆炸,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2006年6月2日至3日,卢东溟又先后两次拨打合肥市“嘟嘟”网吧电话,以实施爆炸相威胁,欲勒索人民币1万元,后抓获。另查明,罪犯卢东溟还于2005年11月多次打电话给在安徽泾县经商的倪某某,勒索5000元人民币,未得逞。合肥中院于11月3日宣判了此案,判处卢东溟、卢款死刑,卢宏有期徒刑10年。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作者:胡明艳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