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 -大案要案 [ 关闭 ]  

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徐社新在宿州受审
 

01.jpg

  安徽法院网讯 1月27日,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徐社新因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徐社新,男,1955年出生,大学文化,原任蚌埠市政协副主席。2009年4月10日因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4月13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徐社新自2002年4月至2008年3月,在担任五河县代县长、县长、五河县县委书记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原安徽皖啤酿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五河县恒裕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李某、五河县个体建筑商沈某、五河县大志中学董事长王某、原五河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常委朱某等人,在企业破产清算、城市拆迁改造、工程建设施工、规划用地审批、职级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或承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82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54余万元,购物卡5.5万元、美元5500元、欧元500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装饰材料,索尼照相机一部、女式欧米茄手表一块和价值人民币1.8万元的金箔字画二幅。案发后,涉案赃款已被全部追缴。徐社新尚有50余万元人民币、8298美元、5000港币不能说明来源。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作者:张超 曹杰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