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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一审被判无期
 

  安徽法院网讯 8月24日上午,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周光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被告人周光全在担任原巢湖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417.3万元人民币、8.61万美元、4.3万元购物卡(券)、纪念币、手表等,另有240.601117万元人民币、7.03753万美元、9.987513万港币、4260欧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光全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周光全能够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出赃款、赃物,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周光全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作者:黄锋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