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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1月3日,一直备受关注的“中国F1教父”、上海滩“足球大佬”郁知非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在芜湖中院低调宣判。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决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款30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1997年6月,郁知非在担任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期间,委托上海仲鑫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价值243万余元。郁知非因担心房价太高对自己影响不好,便与对方协商,在购房合同中只标明房款为118万余元。1997年6月,此笔118万余元的购房款由上海申花集团公司按照郁知非享受福利分房的标准予以支付。余下的购房款经文汇房地产公司多次催要,郁知非于同年8月,以虚构的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广告中介费的名义,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转款80万元用于交纳其个人所欠的购房款。
1999年11月,经文汇房地产公司催要,郁知非又利用其担任上海申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以虚构的广告费名义,从该公司支付25万元用于交纳余下购房款。由此检方认为,郁知非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105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购房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能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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