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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坚定 旗帜鲜明 ——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侧记之四
 

  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开班以来,来自法院系统的学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建设、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性、坚定性,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湖北高院院长郑少三说,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严治院,要准确把握队伍建设的现状,增强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感、紧迫感。

  云南高院院长许前飞认为,人民法院的工作要解放思想。首先,要解决观念转变的问题,不能单纯地就案办案,不能因为强调独立审判,就关起门来,把自己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脱离。其次,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不是没有依据的胡思乱想,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去考虑问题。第三,人民法院解放思想,关键在于体制和机制创新。

  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说,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坚定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和全体法官要从党性原则出发,以法治维护党的执政地位。

  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认为,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体,每一位法官都要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树立公平正义理念,要求坚持合法合理、及时高效的原则,依法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

  贵州高院院长孙华璞说,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领导干部要做勤于学习、执法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敢抓敢管、廉政勤政的表率,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开创政法事业新局面的本领。

  甘肃高院院长梁明远说,要着力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着力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好地体现在惩治预防犯罪工作中,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王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