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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一中严重违约,5万元电脑使用费一拖两年生生拖垮了我的店。”本网开通执行热线(电话:010-67177056,信箱:jb@chinacourt.org)以后,河北邢台凤林电脑商行法定代表人马承林第一个和本网取得联系。 马承林说,2002年他的商行与河北邢台市桥东区第一中学签订微机使用合同,桥东一中在2003年应付他5万元的使用费,但学校以换校长为理由,拒不履行协议。2005年3月,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马承林到桥东法院起诉,2005年10月桥东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2005)邢东民初字第216号],判决桥东一中付清商行51322.5元。然而,法院判决以后,桥东一中既不上诉,也不履行义务。在判决书生效后,马承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5)邢东执字第338号],但直到今天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马承林说:“这个商行实际上只是我下岗以后,维持生计的一个小公司。开办公司的几万块钱还是亲朋好友资助的。因为桥东一中的拖欠,商行无流动资金,2004年被迫关门,我只好到处去打工,为了生计,也为了还因开办公司所欠的债。”
既无奈又寒心的马承林说:“我不明白,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校领导更是知识渊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道德高尚、诚实守信的人,可为什么在这件事上,我看不到一点诚实的影子。这样的领导合格吗?我们的家长能放心把孩子交给这样的老师、校长吗?”
接到举报后,本网与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得知,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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