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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托儿”骗了67万 “中央领导秘书”出狱4年
 

  52岁的河北承德人辛某因冒充中央领导人诈骗,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此时,距他2000年因犯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3年被刑满释放还不到4年。10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间,辛某谎称自己曾当过中央领导人的秘书,以帮孩子进入军校学习的名义,在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一家商务会馆和六里桥一家饭店内,先后诈骗4人67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辛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已构成诈骗罪。辛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庭上,辛某不时的扭头东张西望寻找什么人,旋即被法官警告两次。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辛某大部分都“有异议”。辛某否认对受害人说过自己是中央领导人的秘书,但他承认说过“当时给中央领导人做事”;对公诉人“有无能力帮孩子上学”的发问,他回答:“我努力”,又说:“是没到时间所以没办完”。他承认,至今他一个也没办成过。

  辛某在最后陈述时告诉法官:“我没有诈骗的想法,我会还上这些钱的。”而他正是因为没有退还受害人的钱,才被发觉自己受骗的受害人扭送到公安机关的。

  本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