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审判质效,整治涉诉信访量抬升,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定远法院近日提出强化六方面工作: 一、狠抓部门管理,确保政令畅通 近年来围绕规范管理,定远法院制定出台了为数不少的规章制度,涵盖了审判等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但在抓落实上,各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由此引发了审判等各项工作发展极不均衡。因此,在部门管理上,中层干部应切实地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在行政管理上,确保院里精神的贯彻和庭室目标的实现;在审判管理上,重在督促检查和指导。努力形成自法院领导、中层干部到普通干警,人人心系法院工作兴衰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院荣我荣、院衰我耻”思想观念。 二、加强审判管理,力促“质效”提升 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立案庭与审判业务部门在管理上良性对接,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决杜绝人为因素拖延,妥善处理好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关系。进一步细化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对符合简易程序办理条件的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建立发、改案件的倒查流程制度,注重从对上诉、再审改判案件的分析中发现审判管理、法官素质、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进而建立案前、案中、案后的案件质量长效保证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以案件质量检查领导小组为中心,立案、审监、政工、监察等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的审判管理机制。实行案件主要质效指标公示制度,对各部门和法官的办案质效进行排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点评,旨在提高审判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增强调解意识,促进诉讼和谐 进一步完善调解率正面考评的导向机制,全方位增强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意识。尤其是对社会影响大,矛盾易激化、群体性诉讼案件,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和庭前释法工作,最大限度促进诉讼和谐、促进案件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完善多渠道解决民事争议的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调处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四、加大执行力度,促进执行良性循环 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实绩。继续严格执行流程管理,强化执行期限意识,规范期限管理,加强对合议庭办案的催办和督办。加强对执行结案以及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案件的管理,实实在在地提高案件执结率。加强立、审、执配合,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果。加大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力度,对争议标的额较大的民商事案件尤其要做好保全工作,尽量锁定诉讼标的或债务人财产,避免“官司打好,财产转光”现象。 五、多措并举扼制“两率”抬升 案件质效的高低是引发申诉、信访两率抬升的最主要成因。抓审判质效,目的在于解决申诉、信访的源头问题。而做到标本兼治,还要在创新工作方法和建立信访长效防控机制上加以努力。工作方法上,该院要求继续做到“四个结合”:即将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工作支持与自觉接受上级法院业务指导结合起来;将被动接访与主动下访结合起来;将重点时间段稳定工作与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结合起来;将法院处访与其他部门有效配合结合起来。在信访长效防控机制建设方面:建立责任分承机制,对涉诉信访工作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业务主管一岗双责,案件承办人负直接责任,统一管理;建立信息反馈、限期答复、通报考核机制;建立稳控机制,坚持“情、理、利”,杜绝“冷、横、硬、推、拖”,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建立解决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涉诉上访案件,实行挂帐督办、主管领导包案责任制,限期结案;建立听证机制,对疑难、重复上访以及对法院办案人员严重缺乏信任的当事人,采取召开信访听证会,实行公开听证、质询和辩论,增加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将每一案上访的理由、领导批示、查处情况和结果,当事人态度等情况全部入档备查。规范、统一、完备的信访档案资料,方便了对上访案的督导办理。 六、坚持质量第一,继续加强"两庭"建设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两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坚持质量第一,加快法庭建设步伐,努力改善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审判条件,加快电脑等办公现代化设备的学习和运用,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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