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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款两年毫无着落 法院调解立竿见影
 
  安徽法院网讯 8月21日下午4时,家住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采荷青莼小区的王女士从歙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手中接过她与胡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文书。至此,她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从立案启动诉讼程序到案件审理结案还不到24小时。在王女士即将踏上杭州归途之前,笔者采访了王女士。身为外地当事人的王女士由衷感慨:“这里没有地方保护主义,我所看到的是这里的法官忙忙碌碌的身影、不懈努力的精神和民事审判的高效率”。
  数年前,因装修自家房屋的原因,王女士认识了家住安徽歙县南乡在杭州经营装潢业务的胡老板,并相互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2005年9月23日,胡某因经营安徽省黄山市金太阳装饰材料生意资金存在困难,向原告王女士借款5万元,王女士慷慨给予帮助。胡某向王女士出具借条一张,言明借款按银行利息计算,在2006年5月归还。借款到期后,王女士曾多次电话或上门向胡某催讨,但胡某或称没有偿还能力,或以资金周转困难等借口没有偿还借款。无奈之下,数次往返徽杭之间、两年追款毫无着落的王女士于8月20日向歙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胡某立即归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并由胡某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该院及时立案后,民一庭法官考虑外地当事人路途遥远、往返不便等实际情况,决定传唤胡某对案件进行了解。通过对胡某做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与思想工作,胡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配合法官审理案件,这为案件及时调解创造了契机。法官遂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进行调解。调解中,经法官极力斡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由胡某在2007年年底分4期归还王女士借款人民币5万元及利息4千元及由胡某承担案件诉讼费用的协议。
  

  

作者:洪声润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