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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贴心服务灾区群众
 

  安徽法院网讯 7月3日,天长市秦栏镇、仁和集镇突遭龙卷风袭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灾情发生后,天长法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出台为灾区群众贴心服务的举措,确保灾区稳定。
  为切实保障灾民和灾区企业的合法权益,该院对涉及灾民和灾区企业利益的案件实行“三优先”、“一减免”,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因受灾交不起诉讼费、执行费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诉讼费、执行费的司法救助。为使涉灾民商事案件公正高效审执结,该院加大了审理和执行力度。审理中,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努力多做协调疏导工作,力求调解结案;执行中,区分不同情况,对申请执行主体是灾民或灾区企业的,及时立案,依法尽快执结,对被执行主体是灾民或灾区企业的,执行人员认真核实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暂缓执行。同时,积极组织巡回法庭,主动深入受灾乡村,对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引发的纠纷,依法就地审理,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灾区稳定。
  
  

作者: 马立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