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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法院和谐执行结硕果
 

  安徽法院网讯 7月11日,望江县法院在县委领导的积极协调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成功执结了申请执行人某置业公司与被执行人朱某某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朱某某案),强制拆除了朱某某一幢按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房屋,既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圆满执行了法院生效裁判,又支持了全县城市规划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该院将和谐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始终,坚持“稳定至上,和谐为先”的工作原则,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涉案标的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注重程序合法规范,确保工作做细做透做到位,执行工作硕果累累,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构建进程中的一大亮点。该院年均执结各类案件400余件,多年来无一起暴力抗法、妨碍阻挠执行事件及重大涉执信访案件发生。

  程序合法规范,当事人也就心服了

  确保法院生效裁判得到切实履行,是执行工作的根本职责。现实中,当事人发生纠纷后在利益上存在冲突,很多当事人由于法律素质低等因素影响不能理智对待裁判结果,败诉方往往对法院的裁判不理解,产生抵触情绪。针对这一客观实际,该院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牢固树立程序公正观念,并制定、落实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程》、《执行工作管理与监督的具体规定》,执行程序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行为,特别是查封、冻结、拘留、罚款等重大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务必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通过公正、高效的执行,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减少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和误解,逐步消除当事人对法院裁判及执行工作的积极逃避和消极对抗心理,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促使当事人罢争服判,主动履行义务,降低执行成本,减少当事人的不必要损失。朱某某案执行中,执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反复上门说服教育,希望朱某某能够自动履行义务,但朱某某仍持对抗态度,拒不履行义务,该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决不手软,从而稳定了局面;同时在强拆前依法张贴公告,为强制拆除做好了前期准备,确保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

  宣传教育到位,群众也就理解了

  很多案件的被执行人或者标的物处于农村,而绝大多数群众法律知识短缺、法制观念淡薄,如果不把群众的工作做细做通,理顺周边关系,往往给案件执行带来阻力,增加难度。实践表明,有些法院执行工作中出现群众恶意阻挠和暴力抗法事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忽视了群众的思想安抚工作,加之极少数人从中煽动、挑拨所致。因此,该院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总是把群众工作当作执行的一个重要环节,利用送达执行通知、上门督促履行等机会,深入到周边群众之中,把法说透,把理讲通,让群众了解法律知识,理解法院裁判,进而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强制拆除房屋,按照群众观念,一户人家建房不容易,说拆就拆了,一般会引起群众的不理解。朱某某案执行中,由于群众工作做在前、做得细、做到位,周边群众给予了最大的理解,在实施强制拆除的过程中,很多群众前往围观,然而没有一个群众上前说不是,难能可贵的是,许多群众还主动配合公安、城建等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执行现场人多而不乱,拆除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支持形成合力,效率也就提高了

  有效开展执行工作,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执行工作中,逐步形成合力,发挥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作用是关键。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始终坚持法院工作服从服务于地方大局不动摇,积极履行职能,为地方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于一些案情重大、影响面广、涉及全县发展大局的执行案件,都要认真研究、慎重处理,及时向党委汇报,将执行工作主动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争取党委的关心与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党委主持协调,加强与纪委、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劳动保障、建设、工商、税务、金融、国土资源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新闻媒体的联系与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性执行机制。朱某某案执行中,鉴于案件涉及全县城市规划建设的大局,是该县当前重中之重的一项中心工作,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并且在全县范围内形成震慑作用和轰动效应,督促其他应拆户自动拆除、搬迁房屋,为全县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打开良好局面,该院主动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由县委领导出现召集检察、公安、城建、广电、卫生、供电、电信等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统一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部门责任,做到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分工明确、措施有力。执行当日,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派员定时定点到位,使强拆工作有条不紊,显示出执行联动与威慑机制的强大优势,体现了党委支持法院工作的决心,执行工作的效率也得到很大程度地提高。
  
  

  

作者:望执研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