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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庭被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安徽法院网讯 在7月6日-7日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泉山法庭、宣州区人民法院水阳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泉山法庭以促进和谐、稳定为目标,强化爱民、利民、便民、为民意识,在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积极化解各类民间纠纷,为辖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庭先后被省高院命名为规范化人民法庭,多次被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被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命名为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基层人民法庭。
  泉山法庭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化解纠纷、钝化矛盾,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02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806件,其中调解结案1374件,调解结案率达76.08%,调解结案案件的履行率达95%以上,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庭干警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2002年以来,先后举办了《婚姻法》、《劳动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9次,召开联系会议5次,印发培训材料800余份,培训人员8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辖区内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处理民间纠纷1400余件次,成诉纠纷仅占5%,有效地化解了民间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宣州区法院水阳法庭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深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又讯:铜陵县人民法院严立新荣获了“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者:刘福忠 刘晓春 王晓红 崔前进 方孝红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