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收费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不减,上半年该院共对12起案件23名当事人实施了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3万余元,司法救助率同比上升45%。 自今年4月1日新的《诉讼收费交纳办法》实施后,大通区法院诉讼收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0%,在办公办案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该院仍然把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当做“司法为民、司法护民、司法亲民”的具体举措,没有因诉讼收费的减少而降低司法救助力度。该院一是在审判工作中树立平等保护的观念,对经济确有困难、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不分案件性质,一律予以司法救助。二是重点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特别是对于追索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的无生活来源的当事人,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农民工等困难群众的案件,除进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外,还依法对其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三是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确保当事人不因诉讼而增加经济负担,让司法救助工作真正起到减轻当事人负担的作用,充分保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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