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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法院中层干部月月述职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初来安法院换届后的新一届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法院管理,作出规定,各庭室负责人必须于每个月的第二个工作日的院务会上,对上个月的工作情况和下个月的工作安排集中进行汇报。该规定要求,各业务庭要对每个月的收结案情况、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及其社会效果、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以及下个月的工作安排作重点汇报;立案、审监、纪检监察、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等负有考核任务的职能部门要对立案信访、案件质量、违法违纪投诉的查办、经费管理、调研宣传信息以及机关考勤制度的遵守等情况进行通报。该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增强了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感。各庭室根据结案情况的通报,看到了自身的差距,不甘落后,奋起直追,提高案件结案率和工作效率;二是增强了案件质量意识。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审理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引起了业务庭的重视,并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三是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后勤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以及各业务部门之间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不相协调的情况,能够拿到院务会上,坦诚相见,寻求磨合,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四是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投诉的法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查处通报,起到了较好地警示教育效果。五是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院政工部门对机关考勤情况进行通报,较好地扭转了少数干警上下班迟到早退的现象。
  
  

  

作者: 余锐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