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4月18日上午,淮南市法院系统《物权法》专题讲座在市中院大法庭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轶应邀授课。市中院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我市部分法律工作者参加听课。 在讲座中,王轶就《物权法》的立法原意、基本原则等作了简要阐述,结合《物权法》第五条、第六条的内容,对《物权法》中关于不动产和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并就有关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