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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基层协执网络 执结两载执行积案
 
  安徽法院网讯 4月16日,祁门县法院充分发挥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作用,在小路口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执结了一起中止两载的非诉计生行政执行案件,被申请执行人汪学前、张改阁兑现了社会抚养费4350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4年11月20日,申请执行人祁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被申请执行人汪学前、张改阁不履行祁计生征决字(2004)第25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汪学前、张改阁夫妇均外出打工躲债,申请执行人祁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04年11月25日向祁门县法院提出中止申请,祁门县法院于2004年11月26日作出中止裁定。祁门县法院通过多方努力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导致两年多无法执结。
  2007年4月16日下午四时左右,祁门县法院突然接到小路口镇政府的电话,获悉一直在外打工的汪学前、张改阁夫妇已回祁门,案件执行才峰回路转。因时间紧急,时机难得,祁门县法院王锋涛副院长遂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前往小路口镇石谷村上田坑组,找被执行人。因当事人在县城收茶叶家中无人,经多方打听,得知当事人在县城坑下的具体住所,执行干警又立即赶往县城坑下时,两当事人已离开县城又回小路口镇石谷村。执行干警不敢怠慢,在第一时间赶到小路口镇石谷村。晚上八点多钟才找到两位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在小路口镇政府的配合下,耐心细致的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二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晚上十一时终于感化了被执行人,同意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作者:朱英俊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