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切实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广德县法院将2007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建设年”,以此为抓手,全面促进各项审判工作。 近年来,广德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抓好抓实,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初步形成了以审判委员会为统一管理主体,以立案庭为审判流程监督管理主体,以审监庭为案件审判质量监督评查主体,以各业务庭为自查主体,以纪检组为违法办案和作风纪律责任查处主体,以政治处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主体的案件审判质量监控体系。在此基础上,该院又将2007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建设年”,采取多种措施,突出抓好案件质量建设,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审判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落实合议庭负责制,要求合议庭所有成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把关,切实改变合议庭合而不议的现象;三是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庭的业务建设,经常性开展业务理论研讨和疑难案件分析讲评,运用集体智慧为疑难案件把脉;四是强化庭长和分管院长对裁判文书的审核把关责任,发现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有问题的有权建议合议庭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五是充分发挥审监庭职能作用,认真实施案件质量检查评比办法,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纠正错误裁判、分析讲评通报、质量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质量控制机制;六是大力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要求每个审判人员全年至少应主审一次观摩庭,提交一份裁判文书参与评比,以此促进自身审判能力的增强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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