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濉溪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提高办案速度。 一是加强案件流程管理,严把审限关。规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一个半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十天,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一个月;行政案件审理期限为两个月;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是单位的执行期限为三个月,被执行人是个人的执行期限为六个月;延期审理的案件控制在5%以下。二是落实院长、副院长办案制度。规定院长、副院长每年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2-5次,提高指导审判业务的能力。三是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听审制度。每一位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听审案件不得少于10件,根据听审结果,指出庭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四是落实《诉讼费交纳办法》有新举措。认真落实《诉讼费交纳办法》,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并要求确保案件调解比例不下降;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数量不下降;案件撤诉率不下降;司法救助比例不下降;案件审判质量及服务水平不下降;坚决杜绝名为普通程序实为简易程序审理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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