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中,通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严格把握离婚标准,认真化解案件当事人家庭矛盾,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今年以来,花山区法院共审结离婚纠纷案件41件,其中调解结案或通过调解使当事人撤诉结案34件,调解结案率达83%,判决结案7件,其中判决不准离婚6件,判决准予离婚1件。 今年该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呈现以下两个主要特点。一是通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该院注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和职能优势,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离婚纠纷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及时向当事人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家庭破裂的危害以及应当如何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力求使离婚纠纷当事人能够理性认识自己的婚姻问题。二是严格把握离婚标准,坚决反对轻率离婚。该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中,注重调查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起因,针对婚姻关系尚可维持的情况,在向当事人言明离婚对其本人、子女、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后,一般均判决不准予离婚,力求通过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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