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讯
4月2日,是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无为县人民法院于当日全面执行新《办法》。新《办法》的实施将大大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费用负担,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无为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新《办法》贯彻执行,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有效实施。院党组首先号召大家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司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提高执行的自觉性;其次大力宣传新《办法》,利用公开栏、收费窗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新《办法》,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新《办法》,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该院对立案窗口的收费人员事前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他们严格按新《办法》规定的时间、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执行或巧立名目乱收费。为保证新《办法》不折不扣得到执行,该院还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新《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