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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后,亳州中院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认真宣传÷学习《物权法》。 该院要求,全体法官要积极创新学习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理解、领会《物权法》的立法精神,每天抽出一小时的时间,逐章、逐节、逐条学习具体条文,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物权法颁布实施的意义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物权法展开讨论。民庭的法官在学习的基础上,要认真研究物权法实施后将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撰写体会文章,在该院《学习与参考》上发表,供全院干警交流学习,提高全体法官对物权法的理解和适用水平。 该院还结合普及法律常识和综合治理,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广泛开展物权法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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