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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蚌埠中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07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决定2007年为该院“机关效能建设年”,并将全年效能建设活动的内容按月、周进行量化、细化,对每项任务规定了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间。该院确定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重点抓好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文明创建四个方面的40项工作任务。如在审判工作方面,建立司法绩效评估体系、案件发回改判情况通报、案件审限跟踪检查和超审限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错漏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书记员案件记录质量评比等活动。在司法改革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大立案工作机制和一站式服务、深化审判委员会专业组研究案件、裁判文书制作和未成年人犯罪及交通肇事案件等审判方式改革。在队伍建设方面,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公开服务承诺制、效能监督检查制度和效能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效能建设制度的落实。在文明创建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坚持信访接待和院长接待日制度,开展送法进军营、农村、学校、社区等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创建文明窗口、青年示范集体、青年文明号、文明庭室和军民共建等活动,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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