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3月11日下午,亳州中院召开“作风建设年”暨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动员会,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部署。 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亳州中院决定在机关内部开展为期一年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法官为主体,以思想教育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自查自纠为主要方式,围绕“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五项内容,建设一支精神状态好、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好、工作业绩好、作风纪律好的“五好”法官队伍。通过活动的开展,确保案件审理实现“四无”目标,即一审上诉案件无发回,申诉案件无再审,再审案件无改判,所有案件无超期。 “作风建设年”活动分思想动员,专题学习;征求意见、查找不足;梳理问题,开门整改;公开评议、社会监督;总结提高,建立机制五个阶段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