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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调解 七旬老人有依有靠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年近70的老人朱玉琴与长子马某的赡养纠纷,在大通法院孔店法庭法官们的精心而又温馨的调解中得以妥善解决,和老伴分居20余年,生活几进死胡同的朱玉琴吃了个定心丸,消除了后顾之忧。
  朱玉琴与丈夫一生养育三子两女,老三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需要老人照料。1987年,丈夫带着包括老三在内的两子两女,离开孔店乡到老家河南定居,商定朱玉琴随长子马某生活,马某为母亲养老送终。但因马某自己有三个子女,妻子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家庭十分拮据,其正享受政府低保待遇,故对母亲的照料和体贴渐渐疏远,并不时发生争吵。朱玉琴随起诉长子,要求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
  大通法院认为马某有赡养母亲并为其养老送终的义务,但也有抚育子女、抚养妻子的责任。马某生活困难,案件的处理应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该院决定免去案件诉讼费用,减轻母子负担,同时妥善解决老少三代的生活问题。为此,承办法官进行了多方了解和调解。经了解,朱玉琴有平房三间,马某平时用自己的粮食供养母亲,自己在外打工,尚有部分收入,于是多方调解,说服马某除供养母亲吃穿外,另应给付部分赡养费供老人零花,说服朱玉琴要考虑长子的特殊情况,不要坚持每月300元。最终,在庭审中解决了母子纠纷,马某每月给付25元,并为母亲养老。朱玉琴非常激动:“25元确实不多,但我有了它,一颗悬着的心就落了地”。
  
  

  

作者:秦永玲 杨鉴修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