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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潜山县法院针对自身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力求长效机制入手,元月上旬连续出台了《诉讼费用收取办法》、《机关上下班考勤制度》及《车辆管理规定》三项制度。力求通过制度规范全院人员,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使管理有章可循,公开民主,奖罚分明。
《诉讼费用收取办法》针对立案、收费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立案、收费行为,按规定统一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之前,该院实行大立案,群众到人民法庭打官司都要到县法院统一办理立案手续,既费时费力又增加了费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该院坚持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规定人民法庭可以直接立案并按标准收取诉讼费用。此举极大地方便了农村群众诉讼。《机关上下班考勤制度》严格了上下班制度,实行签到制,奖罚分明。它的出台对加强法院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从初步执行效果看,一举扭转了法院机关作风一度懒散的状况,全院绝大部分干警都能按时上下班,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善;《车辆管理规定》严格了对车辆使用的管理,严禁未经批准用车和擅自出车的惩罚措施。规定的出台为保证审判用车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将降低车辆费用支出。
该院正着手建立适用现代司法管理和审判规律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规范的有序,人人都在制度约束之内,形成用制度建院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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