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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11月11日下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办公室里,申请执行人巩某握着高局长的手,连声夸赞张四清法官心系百姓、工作认真。尽管年过七旬、步履蹒跚,但巩某执意来到法院,亲手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执行局。
2007年,巩某向庐阳区法院申请执行龚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因被执行人龚某下落不明,且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经申请执行人巩某同意,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事过一年之久,申请执行人巩某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可能已回到合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张四清法官顺藤摸瓜,奔波查找,终于查到了被执行人的一处原住房被拆迁后尚未实际安置。他随即赶往该处房屋的回迁安置办公室查封了安置房屋。被执行人龚某此时已无法回避,被迫现身面对法院。在张法官的耐心说服下,被执行人龚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彻底领悟了法律的威严,向申请执行人巩某付清了所欠的全部款项,中止的案件就此恢复执行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为此专门给执行局送来一面书有“廉洁奉公执法为民,办案神速解难于民”字样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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